综合实践活动学生发展评价:有待建立的框架

综合实践活动学生评价框架包括评价原则、评价指标、评价反思与方法等内容。


(一)综合实践活动学生发展评价的原则


1.评价的整体性


综合实践活动评价的整体观要求在评价中把课程、教学和评价进行统整,使它们融合为一个有机整体,贯彻到活动进行中去。一方面,将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各种表现和活动产品如研究报告、模型、主题演讲等作为评价他们学习情况的依据;另一方面,注重把评价作为师生共同学习的机会。


2.评价主体的多元性


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主体是多元的。教师、学生、校外指导教师都可以作为评价者。在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过程中,应重视学生的自我反思性的评价,通过学生的自我反思评价,提高他们辨别是非的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强调多元价值取向和多元标准,肯定学生与世界交往的多元方式。对学生的各种活动方式要给予充分的肯定,不仅允许学生对问题的解决可以有不同的方案,而且表现自己所学的形式也可以丰富多样。评价者要尽量使用家长、学生及一般人能理解的语言描述学生的表现,避免将评价简化为分数或等级。


3.评价内容的过程性


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要重视对学生活动过程的评价。对学生进行评定的作业应该揭示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表现以及他们是如何解决问题的,而不仅是针对他们得出的结论。即使最后结果按计划来说是失败的,或者没有得出所谓的“科学”结论,只要学生经历的活动过程,对自然、社会和自我形成了一定的认识,获得了实际的体验和经验,就应给予学生积极的评价。要重视学生在过程中获得的宝贵经验的发展价值。通过肯定其活动价值,营造体验成功的情境。


总之,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要重视过程。注重坚持“学生自我参照标准”,而不是“科学参照标准”或“成人参照标准”,即注重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过程中的实际体验和发展程度,而不是以科学发展的水平,或者成人的认识水平来评价学生进行综合实践活动的最终结构的科学性。这是注重过程评价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二)评价方式


日本综合学习时间的学生发展评价方式多种多样,在评价主体上主要有:教师个体评价、教师小组评价(teacher-team)、学生自我评价、学生之间相互评价、校外人员评价。在评价方式上主要有活动作品鉴赏与分析、学生自我反思、小组答辩、教师观察评价等。[4]


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方式多种多样。但无论何种方式,其运用的先决条件为观察。通过观察,记录和描述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表现,并以此作为评价学生的基础,这是综合实践活动各种评价方式运用的基本要求。在具体操作中,“档案袋评定”与“协商研讨式评定”等方法被认为是非常有效的评价方法。教师在运用这些方法时要注意用文字说明学生活动令人满意或需要改进的地方。


教师要鼓励每个学生建立自己的综合实践活动档案,以便使学生深入地了解和肯定自己的能力,并能与其他人分享自我探索的体会以及进步的喜悦。因而,教师应指导或要求学生及时保存活动过程的经历,及时总结活动过程的实际体会。


综合实践活动的具体评价方式有汇报、成果或作品展示、研究报告答辩、演示、展示、表演、竞赛、评比、观察、检查、评语等。


(三)评价的基本内容及指标纬度


1.评价的基本内容


日本综合学习时间评价的内容和纬度主要包括课题提出能力、课题或活动主题计划能力、问题解决能力、情报或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活动的意欲与主体性程度、表现能力以及其他基本学力等方面。[5]


综合实践活动的学生评价内容一般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


⑴学生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的态度。它可以通过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许多外显行为表现出来,如是否认真参加每一次课题组活动,努力完成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做好资料积累和分析处理工作,主动提出活动设想、建议,在学习中不怕困难和辛苦;学生在活动中的合作精神,主要对学生在参与小组及班级活动中的合作态度和行为表现进行评价,如是否乐于帮助同学、主动和同学配合、认真倾听同学的观点和意见,对班级和小组的学习作出积极的贡献等。


⑵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情况。考察学生在活动中从发现和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到解决问题的全过程所显示出的探究精神和实际操作的能力,可以通过学生在学习过程和结果中实际表现予以全面和客观的评价,也可以通过学生参与活动前后的比较和几次活动的比较来评价其发展状态。


⑶学生对学习方法和研究方法的掌握情况。主要评价学生对查阅资料、实地观察记录、调查研究、整理材料、处理数据、运用工具、操作工具、交往与表达等方面技能、方法的掌握和运用水平。


另外,还要注重对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导教师的评价、对学校的评价。对教师的评价侧重于对教师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组织、规划、管理、指导等方面的能力、实效。对学校的评价,侧重于对学校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状况的评价,包括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师资、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学校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管理等方面的评价。


2.评价指标体系的制定


评价指标体系一般是由评价项目和权重两个方面构成的。综合实践活动的学生评价指标体系中的评价项目主要包括两个纬度的评价项目:


第一个纬度是活动过程的要素,主要涉及行为能力或基本的发展状况。包括:


活动主题或活动项目的选择和确定的状况。要评价学生活动主题或活动项目的意义、学生在主题或项目选择和确定中的作用。


活动方案的制定状况。要评价学生制定活动方案的能力、活动方案本身的合理性程度、活动方案的具体化程度等。


活动过程的具体行为方式。要评价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具体行为,如行为的合理性、行为方式的多样性、具体的操作方式、参与实际情境的深度、文献资料、具体事实材料的搜集情况等。


活动的总结情况。要评价学生的活动报告、成果或产品等状况。


第二个纬度是活动过程中学生的态度、情感发展,主要涉及行为所反映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发展状况。包括:


学生参与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状况。


学生在活动中的合作精神。


学生各种良好思想意识的发展状况,如环境保护意识、社会责任感、服务意识、安全意识、效率意识等等。


在划分出评价的各种类别后,要根据评价的重点,赋予不同的评价项目不同的权重系数,综合评价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的发展状况。